[情报] 很久没上线的要注意了

楼主: leepcst (次代高达)   2010-11-07 15:31:18
2010/11/5
游戏服务合约暨GM管理准则修订
为更加保障玩家权益,使用者条约于11/5(五)修订如下,并于11/21(日)生效,请各位
玩家注意!
一、使用者合约文字修定如下:
1. 第六条第五项
倘甲方于四个月内未曾有登入“武林群侠传ONLINE”游戏之任何纪录,或十六天内未登
入且累积游戏时间未达240分钟,乙方有权无须通知、直接回收甲方之游戏帐号、纪录与
相关资料等。
修正后
倘甲方于四个月内未曾有登入“武林群侠传ONLINE”游戏之任何纪录,或十六天内未登
入且累积游戏时间未达240分钟,乙方得回收甲方之游戏帐号、纪录与相关资料等。
2. 第十六条第三项
于法令许可范围内,乙方或其关系企业或合作伙伴,于必要范围内,得使用甲方之个人
资讯以提供甲方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收乙方之会员电子报。
修正后
甲方同意于法令许可范围内,乙方或其关系企业或合作伙伴,于必要范围内,得使用甲
方之个人资讯以提供甲方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接收乙方之会员电子报。
3. 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及第三项
游戏管理规则之变更应依第二十三条之程序为之。
游戏管理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规定无效:
一、抵触本契约之规定。
二、剥夺或限制甲方之契约上权利。但乙方依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处理者,不在此限。
修正后
游戏管理规则之变更应依第二十五条之程序为之。
游戏管理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规定无效:
一、抵触本契约之规定。
二、剥夺或限制甲方之契约上权利。但乙方依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理者,不在此限。
4.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乙方修改本契约时,应于游戏网站首页及游戏之登入页面公告之,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
通知甲方。
修正后
乙方修改本契约时,应于游戏网站首页及游戏之登入页面公告之,并于官方网页公告通
知甲方。
二、GM管理准则文字修订部份
1. 第一条第三项
对于以上条例我们持有最终解释权,并且可能随时修改、增减。本规章若有任何异动,
将于武林群侠传Online官方网站(http://wx.chinesegamer.net)游戏管理规章进行修正
公告,不另外个别通知玩家。
修正后
对于以上条例我们可能随时修改、增减。本规章若有任何异动,将于武林群侠传Online
官方网站(http://wx.chinesegamer.net)游戏管理规章进行修正,请玩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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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今天上官网看到的
太久没上线的要上线一下喔
不然帐号会被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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