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有没有Batal的八卦

楼主: fdfdfdfd51 ( )   2020-09-03 11:42:56
※ 引述《pig8409 (Grinbear)》之铭言:
: https://www.twitch.tv/videos/724124469?t=01h00m37s
实况中B开头武僧的对话:
你们知道绯瑜吗 胖熊猫 认真??? 我正想问你们 有没有被他表过 婊
台上做一套 私下做一套 算了 行李 你朋友怎么都这样
婊过啊 刚刚又被婊一次
DC看过 很胖 之前被他婊 然后我们之前晴空不是组积分打吗
没啦 就正常聊天 结果私下把对话截图出去 传给他喜欢的人 说我骚扰他
没 是我不想打 所以晴空组他 这阵子好像他门跟他混熟
没 他那么烂 他门正好缺补 说要找肥腴 我就说 你找他 我就退
就说 我跟他有过节的 steven 没差啊 就刚刚发生 超无脑
对 她刚才在跟他聊 他问我 我为舍跟他有过节
反正讲了一堆 我就直接说他是婊子 他不信 继续跟他聊天
然后他刚刚密我 说他错了 他说他很可怕 懂我的意思 他说我是他的偶像呢
然后刚刚密我 请问我认识他吗 问号 你怎知 肥鱼喔 有看到他胖胖的样子吗
我被黑不是第一次 懂得人就知道 听他话的人 也就那样 不稀奇
如果你们也是他的人 就算了
我键盘法律专家啦
要看检察官觉得"婊过"这个词算不算公然侮辱
诽谤的部分只要电磁纪录证明当事人有把对话贴出去 应该就不成立
而B开头武僧跟"其他人说当事人是婊子"这件事情
如果说的时候有第三个人在场 被截图以后可能就会被判公然侮辱
如果没有截图 或是没有第三人在场 应该也不成立公然侮辱
大概是这样
大家觉得法律是不是很有趣呢
#刑法309 310
编辑补充说明
原来还有刑法313 妨害信用罪
条文中所称“他人”,依司法实务向来见解包括自然人与法人,因此,凡陈述或散布足以
损害他人营业信誉之不实情事,或散布流言或以诈术损害他人之信用者,即便对象为公司
或其他法律上承认之法人,均会触犯上开法条之罪。
只需陈述或散布之内容足以损害他人营业信誉,或有损害他人信用之虞,即足构成本罪,
并不以发生实际损害为限,因此,在刑事提告过程不需举证受有何项损害。
以上来自于google
好像很多人都会忽略这一条 但是这条应该更适用网络游戏上很多的情况
就是说在游戏里面谣传别人品格什么的 其实都是有犯法的危险的
作者: gattery   2020-09-03 12:28:00
难得fd小妹正常分析
作者: ALEGG (吃我的波纹啦)   2020-09-03 13:09:00
这小妹坏了
作者: mythmaker (书旅人)   2020-09-03 13:15:00
昨晚被两女硬上,男生也要好好保护自己阿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没看)   2020-09-03 13:17:00
应该是婊子 不是婊过
作者: a22222a4210 (a22222a4210)   2020-09-03 13:22:00
要看告知有开实况后的发言吧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20-09-03 13:44:00
告民比告刑有用吧 刑法这种很看法官认定 搬刑通常吓人多
作者: windwalker (哀东星狩)   2020-09-03 13:52:00
怎么看都是那个最最牛更容易被告成耶
作者: capoboy (永远的残念门土)   2020-09-03 14:04:00
我只对“真相”有兴趣 有人有DC图吗 XDDD
作者: sheep80427 (黑)   2020-09-03 14:22:00
事实上人家就没放过照片,所以...
作者: mythmaker (书旅人)   2020-09-03 14:25:00
我看她们讲的,跟“信用”比较没关系,顶多309吧以她们的说词,可能还构不成诽谤但我还是觉得,网络上吵到要告,很逊我顶多做到以讼止讼,再多就不符合我的Style了~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20-09-03 14:47:00
不过网络帐号人格保不保障似乎法官也有不同意见http://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584
作者: JustWower (JustWe)   2020-09-03 14:49:00
吵到要告很逊 所以被骂就乖乖吞下去是吧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20-09-03 14:54:00
查了刑313 要件是流言或诈术 换言之只要能证实就不构成
楼主: fdfdfdfd51 ( )   2020-09-03 14:55:00
但是举证责任在被告身上 拿阿拉哥的例子就是阿拉哥只要没被发现电脑有儿童色情或是猥亵儿童的案底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20-09-03 14:56:00
举证所在败诉所在 但就B僧来说只要他能证明有被流出对话
楼主: fdfdfdfd51 ( )   2020-09-03 14:57:00
那么阿拉哥不需要证明自己不是 这条也是成立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20-09-03 14:57:00
应该就有证实?
作者: stepnight (桃卡武康)   2020-09-03 15:39:00
小妹是不是换人了阿
作者: gattery   2020-09-03 15:52:00
问题阿拉上次就是犯错被贴上标签了,单其实嘴砲而已帮QQ
作者: mythmaker (书旅人)   2020-09-03 16:05:00
兄弟们,女人饥渴起来,一骑上来“呛我就是爽”看我被榨干的样子,不可不慎阿QQ
作者: gattery   2020-09-03 16:19:00
借镜借镜QQ
作者: gully (沟鼠)   2020-09-03 18:00:00
看得我头好痛,请问你的标点符号要不要开预组找一下
作者: pb2201416   2020-09-04 15:36:00
这小妹怪怪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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