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觉得原po的文章蛮奇怪的
看妳的懒人包有多奇怪
1.亲友团员在“公开直播”用语音喷队友毒瘤与各种不是,该公会干部指此是该亲友团员
宣泄情绪,甚至说这是那名团员的私人频道。
台湾法院有个见解,期待提供欠缺法律常识的该团干部参考:
“对不特定人为对象的直播频道都属公开频道,在直播公然侮辱他人,
即构成公然侮辱罪的要件”。
先不论到底骂了什么这种自由心证的问题
公然侮辱罪是告诉乃论之罪
那谁报警了?谁提出告诉了?
都没有?
那...妳提出这个东西对妳的论点有任何帮助吗?
还是妳自行当起法官 直接宣判那个人就是公然侮辱了?
2.主动挑事的亲友没事,非亲友的团员则千不该万不该将该名亲友列入黑名单。
所以人家讲的东西你也没看啊XD 我都帮妳看完了
人家并不在乎妳黑不黑
人家是说 不希望妳"去问" (黑名单别人是否合乎团队规则) 这件事
因为你"去问"这个动作就破坏了(所谓的)团队和谐
那这个逻辑(去问=破坏和谐)是否成立呢?
小妹问妳 妳跟朋友相处 会有所谓的"朋友规则"吗?
如果一个朋友问妳:"我们之间的朋友规则是什么呢"
妳会不会全身起鸡皮疙瘩 想离他越远越好?
如果小妹一起打m+的垃圾互相黑key损友 突然问小妹 我们"车队"的规则是什么
小妹会觉得这个人应该脑袋被撞到了吧
所以人家是亲友团吗?是啊
为什么踢妳?小妹觉得,他们应该是觉得妳很奇怪
小妹从来不认识妳 第一行字就看出妳的奇怪之处
妳又怎么能确定 人家不是为了团队利益 才长期容忍妳的古怪
而妳的那些谈话只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呢?
当然当事人出来回文也蛮好笑的是没错,讲一堆东西都不如小妹一刀切进重点
只是小妹理组出身
看到怪怪的东西真的会忍不住想挑出来讲
而比起亲友团太过明显的莽撞 小妹更想挑妳的古怪毛病
勿怪QQ
作者: jsai (秋雨月) 2019-04-27 08:32:00
?
作者: NodeStack (Node) 2019-04-27 08:44:00
车队规则大概是不能回打/捏吧
作者:
aduijjr (阿战)
2019-04-27 08:45:00战力不够~不过会被懒人包说嘘的是带风向cc
其实原PO被踢从头到尾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公会处理问题的态度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9-04-27 08:46:00提出法律观点当然是为了对抗亲友团的私人频道说这么明显简单的逻辑 不能理解 还敢自称理组
告诉乃论不代表不提告就合法 我国国民义务教育有教要不要从小一开始重读
作者:
liyata (liyata)
2019-04-27 08:49:00同意这篇 问亲友潜规则很没礼貌捏 这是你能问的吗?
作者:
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
2019-04-27 08:50:00我也觉得,提出法律见解,有啥奇怪的
作者:
GETAL (YES MAN!)
2019-04-27 08:50:00翻译:妳不是亲友,被喷死好还敢嘴公会
作者: d24865 (小月) 2019-04-27 08:51:00
小妹车队规则不就是捏人要赔200罐精炼了吗 真健忘
作者: rocklin8 (Rock) 2019-04-27 08:57:00
你很明显永远跟多数人看法相反,以为就是高人一等,恶心 /捏
作者: gattery 2019-04-27 09:06:00
小妹你真的是无所不沾,你真的是希望被关注吗,什么都可以略懂
作者: drakon (南宫熿) 2019-04-27 09:07:00
凑热闹
作者:
TankPal (NerfPal)
2019-04-27 09:11:00下去吧
作者:
Friis (天涯流浪男子汉)
2019-04-27 09:12:00略懂你想表达的意思,但现在王已经P3,嗜血也开过,你动作太慢了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9-04-27 09:13:00没错 提出法律见解 意思就是"保留法律追诉权"只是原PO没说这句 但你说了XD
作者: Sasha0720 (Sasha莎夏) 2019-04-27 09:24:00
就只会看到别人古怪,真的有够怪
作者: rocklin8 (Rock) 2019-04-27 09:43:00
就自己为自己看到别人没看到的点,捏一路走来始终如一,一贯的自我感觉良好,自人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捏
作者:
Saza ( )
2019-04-27 10:11:00ID
作者:
kusorpg (a死侯)
2019-04-27 10:15:00没这么空闲 还特地发文 还要回文 有双重人格?\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较猛)
2019-04-27 10:18:00这串最失败的地方,居然就是洨妹的文是结尾XD 板主洗地啦
作者:
enchyi (En)
2019-04-27 10:23:00看他这么多年了 XD 真的很努力啊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9-04-27 10:42:00你这才叫古怪
作者:
gwhmwiki (现在说书人)
2019-04-27 10:54:00大乱斗喔
作者: ronanhuang (热~) 2019-04-27 10:56:00
还是下去一点比较好。
作者:
wmud ((ˊ"_")ˊ NN )
2019-04-27 10:56:00嗯
作者: moonlight440 (SaCiMi) 2019-04-27 11:00:00
没人要看你反串了啦
作者:
d211028 (Fighting)
2019-04-27 11:35:00莫忘你自己的精炼事件
作者:
brad123 (有点颗颗对吗)
2019-04-27 12:16:00滚
作者:
xx41102 (We are X!)
2019-04-27 12:18:00ㄅ
第一段就知道你比原po更不懂法律,下去吧连构成要件还有判决都混著看,讨论啥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诛♥)
2019-04-27 12:56:00这个我不行 原来没人提告就没有不法事实?哪招?
作者: luis0624 (小柏) 2019-04-27 14:43:00
?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9-04-27 16:03:00
有没有不法是法官决定的
作者:
kosjmns (黑色水晶)
2019-04-27 16:18:00人家吃面你在喊烧
作者:
oca (nessun-dorma)
2019-04-27 20:38:00发文还硬要强调自己的姓别才奇怪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9-04-28 06:29:00好没存在感的一篇文
作者:
krupp (克鲁柏)
2019-04-28 14:41:00自以为高明
作者: tsugi5450 2019-04-28 19:29:00
how old are u?怎么老是妳
作者:
LianJ (肾香珍)
2019-04-29 08:12:00先嘘再说
作者:
amsmsk (449)
2019-04-29 16:32:00甘你什么事?
作者:
s32214 (LukeYue)
2019-05-01 12:34:00小妹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