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一.e新增补充条款及第七大项板规修改

楼主: argus0519 (尿破小便斗的神人)   2016-11-07 09:06:29
原板规
一. 违反以下板规,依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或7~14天水桶,
情节重大者文章砍除并斟酌给予退文。精华区留底
e. 造谣
发表、转载、散布不实言论之文章,推嘘文亦同,若为文章则原文删除
修正为
一. 违反以下板规,依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或7~14天水桶,
情节重大者文章砍除并斟酌给予退文。精华区留底
e. 造谣
发表、转载、散布不实言论之文章,推嘘文亦同,若为文章则原文删除
本条仅接受检举,检举人请附上反证当证据,经板主群检视无误后,将寄信予
被检举人,请被检举人于收信后24小时内提供证明自身言论非造谣之证据
原版规
七.检举程序
检举以"置底优文推荐与劣文检举区"、信件为主,水球、推嘘文不具检举效力,
检举信须检附文章编号、文章代码、标题、欲检举之ID及其违规事实。
修正为
七.检举程序
1.检举以"置底优文推荐与劣文检举区"、信件为主,水球、推嘘文不具检举效力,
检举信须检附文章编号、文章代码、标题、欲检举之ID及其违规事实。
2.请勿滥用检举制度,如滥用检举制度者,经查证属实,水桶7日处分。
以上修正板规于公告时生效
作者: lpb (Θ_Θ)   2016-11-07 09:12:00
噢噢,造谣多了检举者需附反证,这样合理多了。
作者: beansop (黑涩幽默)   2016-11-07 09:15:00
推推
作者: e04su3no (钢铁毛毛虫)   2016-11-07 09:29:00
如果官方没特意说明这东西是这样 那要如何证明不存在的东西不存在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6-11-07 09:30:00
这样合理多了 检举人光说"你说谎"就先定罪确实有瑕疵
作者: chx64 (雪人)   2016-11-07 09:31:00
可以推
作者: alan3100 (BOSS)   2016-11-07 09:33:00
好奇如果是官方没说的事 谣言无中生有要怎么举证?譬如我开始唬烂8.0是XXX 难不成要等到改版前夕才有反证
作者: o07608 (无良记者)   2016-11-07 09:38:00
怎么不是水桶o.0
作者: ccode (废柴)   2016-11-07 09:48:00
幻想文被嘘爆太多,应该会被2.b处理吧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设计师)   2016-11-07 09:50:00
罪行法定原则阿,没证据就是无罪,你认为有罪也只是你跟那位意见不同。而像上面那个,很简单吧,只要拿个官方还不确定8.0会是啥的言论应该就能检举了。越夸大的言论伤害越大越好作证,反之原本那个管他是不是bug,还不是会拿到重复的lol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6-11-07 10:07:00
8.0那个言论,如果我提出[官方/网没有公布任何资料]这样算是现实证据吗?官方没说就算造谣?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设计师)   2016-11-07 10:13:00
除非官方确实有说没有确定,不然那是你的推测而已吧。可以去问客服,客服说8.0不确定就可以拿来作检举佐了?
作者: asgard1991 (蟹脚)   2016-11-07 10:22:00
个人认为较偏向扭曲既定事实而非预测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设计师)   2016-11-07 10:25:00
很多东西用心想一下都能求证,夸大言论搞不清楚状况的台暴GM一定能满足需求,你不想去问觉得麻烦那就是这造谣对你无关紧要,这样才避免检举者不乱检举。而被检举也能时限内提出出处避免,应该算完善了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6-11-07 10:28:00
那就先试试看好了 其实规则就是遇到冲突才能改漏洞
作者: mystery7631 (超潮设计师)   2016-11-07 10:28:00
GM公司无消息这种,只是能起诉,反之讲的很确定的那人能提出出处就没事了
作者: Golbeza (Golbeza)   2016-11-07 10:45:00
检举跟被检举人都要举证的话就好多了
作者: kof78225 (圣剑天侠)   2016-11-07 11:08:00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16-11-07 11:25:00
另外上次不是说不足字数(一行文) 要追加修改时间吗用推文可能没有回头看自己的文章就不会立刻注意到吧...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风清)   2016-11-07 11:38:00
板规不是说会寄信了?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16-11-07 11:40:00
因为设定时间 比方说版主推文后一小时内 对双方都方便..版工也不需要去清查他有没有在其他地方推文po文也可以有可预测的时限找到更多资料补齐字数
作者: seraphimmoon (秋日风清)   2016-11-07 11:42:00
好吧,不过一行文发文者应该心知肚明吧?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16-11-07 11:43:00
虽然wow版不像隔壁会有抢情报首杀的问题就是了...
作者: a84474666 (wishofpray)   2016-11-07 13:17:00
所以往后造谣就是要自己提出证明来求撤销囉?
作者: whoisanky (ノ・ω・)ノヾ(・ω・ヾ)   2016-11-07 13:20:00
毕竟检举者先提出证明造谣 当然造谣者也得提证明反驳
作者: hayate232 (CY)   2016-11-07 15:02:00
还好我自删了 7.3 脑补剧情 差点踩到 造谣XD差点变卡尔洛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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