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盗拿公会仓算不算侵占?

楼主: skydance723 (天之舞者)   2014-06-29 19:34:48
老玩家了
也加过不少工会
这个公会老大总是说
“公会的精炼,要就拿去喝,有材料需要就讲一下然后拿去用”
一整个就是要得拿,考验人性
今天发生一件事情
一个新进会员除了领走送的16格包包外
还干走了12个扣环5个肩膀附魔然后放在AH卖
会长大人非常的火,这时候有人建议了
照片都拍下来了吗? 如果拍下来 就可以直接去警察局报案了
如果这样子,可以告的成吗? 有构成侵占的要件吗?
毕竟公会仓是大家捐献的
作者: AriaPokoteng (绒绒<3)   2014-06-29 19:35:00
有开放权限的话 很难告
作者: sniper2824 (月夜)   2014-06-29 19:36:00
作者: AriaPokoteng (绒绒<3)   2014-06-29 19:36:00
还有12个扣环跟5个肩膀认清一个人 很划算...
作者: mylove0617 (敢PO 就不怕被嘘)   2014-06-29 19:37:00
吃饱太闲是不是,清醒点好吗
作者: psychoF (F型患者..)   2014-06-29 19:37:00
应该不太成 真要干很容易白忙一场
作者: BigCat   2014-06-29 19:39:00
是我的话大概就踢出去顺便在人多的地方广播一下我们公会有被A走过几件装 A装的人直接去8591卖帐号我跑去8591留言叫他吐回来 他A五六件吐还三四件吧然后在会频呛说几件装而已不要太计较啥鬼的 (叹
作者: carlos0711 (take my hand)   2014-06-29 19:41:00
你们新进会员的权限都没调整吗?以为全世界都好人阿?
作者: BigCat   2014-06-29 19:42:00
所以在那个人之后新进会员就限制拿东西了
作者: steven61216 (warlock)   2014-06-29 19:56:00
我觉得很难 毕竟你们会长都说可以拿 至于他要拿去做什么你们也管不著 看以后要不要提高权限吧
作者: epholysea (幻-内裤火锅!?)   2014-06-29 19:57:00
很难说对或不对,因为东西都是BLIZZARD的~玩家想太多~
作者: fatfatfatpig (残灯)   2014-06-29 20:00:00
楼上讲到重点了,所有的电磁资料,所有权都在暴雪,玩家只是租用,所以是看暴雪或代理商要不要处理而已
作者: wil471577 (happykid)   2014-06-29 20:05:00
新进成员权限还是要限制吧
作者: kattte (诚实面对自己吧!)   2014-06-29 20:16:00
这种人的行为是因为你的会长的放纵之下产生的这个新进会员所做出的行为不就是你们会长给的权限吗?
作者: scorpio0920 (Francis)   2014-06-29 20:21:00
相信人本善良,结果就是遇到仄笨。
作者: BigCat   2014-06-29 20:25:00
其实我觉得相信人性本善却被这样背叛有点悲伤
作者: mylove0617 (敢PO 就不怕被嘘)   2014-06-29 20:28:00
魔兽版的,星铁出租,租金二千
作者: summer17299 (隐匿)   2014-06-29 21:06:00
我收时都先说,非自用抓到警告,继续乱拿踢或降拿权。我是丑话都先说,事情发生时比较好处理。
作者: Rapunzel (狂梦)   2014-06-29 21:18:00
公会有规定说只能自用吗?没先讲被人钻漏洞也是没办法的事顶多回头去补充规则防范以后而已
作者: Abalamindo (公馆手枪营营长)   2014-06-29 21:44:00
认真说 这我觉得不会定罪 但是可以告 因为告本来就不求
作者: kattte (诚实面对自己吧!)   2014-06-29 21:44:00
相信人性本善是好意 但基本的防范措施还是要有 不然你的
作者: kattte (诚实面对自己吧!)   2014-06-29 21:45:00
好意就会被有心人士利用
作者: siriya (Eric)   2014-06-29 22:32:00
认真回 你这种东西去填三联单直接就过不了关了 要怎么告许多人用拖时间和解那好歹是有确证如对话记录 你说要告侵占第一个三联单你要怎么证明公会仓里东西的所有权是你的?而且侵占是有"不法意图" 拿公会仓的东西的"不法"在哪里..
作者: shjkkk (仁者无敌)   2014-06-29 22:41:00
有开放权限呀,只能道德遣责+踢出公会,刑事不好告喔
作者: Treeflaw (tree)   2014-06-30 00:27:00
这种就踢出去就好了,东西还在花点钱买回来算了,当认清人也不错了。
作者: berryc (so)   2014-06-30 03:16:00
这问题就像你把帐号给你朋友玩,你朋友开你帐号把你钱全寄走了..你想告他侵占,他如果有合法取得你的帐号密码途径的证据你是告不赢的公仓公仓..故明思义 公会仓库,其实就是公共仓库
作者: miketk (麦仔茶^O^)   2014-06-30 08:36:00
况且搞不好是中国人 怎么告? 跨海提告吗?
作者: s12345 (blahblah)   2014-06-30 08:39:00
你本文第五句话 打了那位会长大人的脸 所以才会不爽吧...干走了拿去卖这件事 在某些人立场来说 的确也是拿去用
作者: becca945 (频果芽子)   2014-06-30 08:54:00
道德谴责 强烈谴责 大力广播 用力排挤(?)
作者: mylune (Mylune)   2014-06-30 09:24:00
是暗语众的吗? 我之前有遇过一个会员这样 就直接开除了!
作者: jokester (蛮王科科)   2014-06-30 09:51:00
这损失算小了 总之先开掉
作者: wolf0531   2014-06-30 10:00:00
.........法律资源不是拿来这样用的...用在这些事情上
作者: adasin (ada)   2014-06-30 10:12:00
呵呵 我很想说活该耶 这点损失学一个教训算很便宜了
作者: aaaaa66666 (五A五六)   2014-06-30 11:09:00
自己爱开权限怪谁
作者: mushroomface (香菇脸)   2014-06-30 11:56:00
不想给那干嘛开权限?
作者: DEVIN929 (厌倦)   2014-06-30 12:07:00
没有不想给 是不想给你拿去卖自用换装一定都很欢迎吧
作者: supertalker (威哥)   2014-06-30 14:48:00
只能说 下次别再这样了 一定有贪小便宜的人新进人员你怎知他品性怎样?
作者: ciop (凯利)   2014-06-30 14:52:00
别气啦 不到一万G认清一个人的人品 划算不然可以学我遇到的玩家 专门钓鱼告毁谤 听说和解金20万台币
作者: Herojojo (英雄啾啾)   2014-06-30 15:06:00
买卖所得金额也是自用的一种。如果我是对方我会这样抗辩。只是小东西看出一个人的品格算是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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