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青年署-推动青年从事海外长期志工计画

楼主: shan520 (shan)   2018-04-25 10:24:25
教育部青年发展署配合青年海外和平工作团推动青年从事海外长期志工计画
1、 结合非营利组织及大专校院资源共同发展青年长期志工服务机会,增进青年国际关怀
之实践力。
2、 鼓励青年参与深度国际体验,协助青年开拓视野、增广见闻、探索自我,以确立未来
生涯发展志向。
申请规则
补助对象:18岁至35岁具中华民国国籍,且领有志愿服务纪录册青年。
补助范围:
1、 至海外国家、地区或机构,提供志愿服务计3个月(90天)以上。
2、 同一计画如已获教育部或本署其他专案经费补助者,不得再依本计画重复提出申请补
助。
3、 补助额度:最高补助额度新台币18万元。
补助项目:
1、 机票费
2、 签证费及保险费
3、 部分生活费
4、 受补助者须自行筹措计画总经费之20%以上。(直接帮你打八折)
优予补助对象:
1、 弱势家庭青年者(需附证明)
2、 为新住民身分青年者(需附证明)
申请时间:
1、 执行期间为6至11月者,于当年度4月30日前提出申请。
2、 执行期间为9至11月者,于当年度7月31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采线上并同书面方式申请(两个都要有)
线上申请→https://yopc.yda.gov.tw/ch/index.php(空格填好填满)
书面申请:
1、 公文1份。
2、 组织立案或登记证书及章程影本1份(大专校院免附)。
3、 身分证正面影本1份。
4、 服务地区(或机构)同意书函或相关证明纸本1份。
5、 申请表(附件2)、经费申请表(附件3)
6、 长期志工服务企划书正本1份。
7、 志愿服务纪录册影本。
于申请期限前,将纸本资料以挂号或快递寄至台北市中正区徐州路5号14楼教育部青年发
展署国际及体验学习组,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所送资料不退还。
你很心动想知道更详细:http://yopc.yda.gov.tw/ch/m4/yda_m4_s1_C.php?sid=3
人生很长,青春很短,咻一下的,就要不见。
可在几千万英哩的那一边,还有你未曾遇到的自己、未曾拥抱过的体验。
今年夏天,你可以很勇敢,出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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