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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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检 举 人︰b8951007
ψ 被检举人︰PTTlegist
ψ 检举事由︰站内信或水球作为证据时,在判完没删除已经违反ptt使用条款
ψ 检举说明︰1-2 任何资料一经您上载、传送、输入或提供至本站时,除"私人信件"、水球记录外,
视为您已同意本站为非营利之无偿使用、修改、重制、公开播送、散布、发行、
公开发表该等资料,没看到此条款有说因为被个人主观判谩骂就可以公开私人信件或水球
身为法务整天在那本院本院的叫,却连最基本ptt条款都没遵守,甚至中华民国法院的判例
也不遵守,整天心证,早就已经不适格,就会在那装腔作势自命不凡
ψ 所附证据︰若为信件水球证据,请记得直接自信箱转录至本板,
转录后得事后删除涉及隐私及个资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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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