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驳回
1.首先,观检举人提供之证据内容仅来往两封信,且有前后连贯呼应关系,难认骚扰。
2.第二封信件乃针对板主解释第一封有关板务之信件所做出说明,且内容并无应无不当之处,仅需事实认定,裁量等问题,但这并非法务所权责。
3.呈上,若仅为未告知全部板主一事,此属个人处理板务方式,但因此针对询问板务相关事项,若仅未发信所有板主,便依骚扰之认定给予使用者处罚,似有违诚信原则。
4.看务事务法务在所不问,若同样板务事务,板主(检举人)已经回应,并拒绝同样信检举内容之来信,被检举人仍迳自发信,法务会予以裁处。
以上说明
※ 引述《sqin (学店企鹅姆咪OeO)》之铭言:
: (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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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检 举 人︰sqin
: ψ 被检举人︰silver0610
: ψ 检举事由︰违反使用者申诉及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一项第二款第一目之三
: ψ 检举说明︰
: 已告知板务相关之事应发通告信告知全部板主,
: 若再因该案重复单独寄送信件询问,
: 使用者已明示自回信那刻起拒收其之骚扰信件,
: 仍重复寄信,视为骚扰行为。
: ψ 所附证据︰若为信件水球证据,请记得直接自信箱转录至本板,
: 转录后得事后删除涉及隐私及个资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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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