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wayne62 信箱]
作者: poweroflove (爱的力量)
标题:
时间: Wed Oct 21 18:21:24 2020
→ wayne62: 有时也保障 "滥用言论自由" 的言论,也是言论自由的 10/21 15:13
→ wayne62: 必要之恶。 10/21 15:14
→ wayne62: 这叫 宁可放过不可错杀。因为也有小机率今天被政府认定 10/21 15:18
→ wayne62: 是滥用的言论,十年后被证实才是对的。 10/21 15:19
→ wayne62: 比方今天在泰国批评皇氏的言论是犯法 但未来仍是酱吗? 10/21 15:22
→ wayne62: 更正:皇室 10/21 15:23
讲得看似有道理 但瑞士北欧却没有保障这种必要之恶 所以你讲的只是胡扯
要是DPP推反歧视甲甲这法 你大概会是第一个出来高潮的
也绝对忘记你现在所讲的"必要之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