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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dWingShoes (啦~啦~啦 就是爽^^) 看板: ID_Multi
标题: [请益] disFabulous板主,律师有些话想与您暸解.
时间: Sun Aug 18 03:12:10 2019
(因友人ID被蓄意谋杀 代转达)
disFabulous板主,律师有些话想与您暸解.
昨日晚上与律师到地检做申告的动作
(假日也是可以告坏蛋,这是基本常识,相信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告人的经验)
申告完后,我们到京星港式饮茶坐下来聊聊。
事情总是有解决的方式,直接切入主题。
竟然申告,两、三年后一定有所谓的裁定书(判文、判决书)
开头被告、告诉人的名字 身份字号 地址都会在双方的裁定书上面
而内文一定会提及BaBiXXX名字 gdwXXX名字 hahahasiwaXXX名字 cpksXXX名字
这时如果ragnbone redwingjapan daliangou serwayjewett所属ID不同人
检察官、审判长一定会严查,高院也是,不可能马马虎虎是吧。
现在来哦~~
这四个人于内文分别为不同人所有
那代表BaBi gdw joh滥用职权
确实已经滥用 之前花钱请XX小型律师事务所写的答辩状(因为此站上,我属被告)
写完
也没依程序上乘于此板块,之前我有截图POST于此板,白纸黑字也假不了。
请教是否可以还我一个公道,而公道该怎么还呢???
BaBi gdw joh是否夹杂个人情绪渲泄的狐疑? 我们不晓得。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
一个重点,台湾是自由的社会,怎么可以有这种被消失的情况发生,道理依存。
想与disFabulous板主沟通,二、三年之后,我们该怎么把这局妥善地完成。
【PS: disFabulous板主虽然要我依程序禀报,但是介于前几天,管理者未依程序上乘
,有了前车之鉴,我很害怕我的文又被消失,因此我们打在这边与您暸解、与沟通。
至于案由,绝对与站上的水桶、砍帐号、或是退注无关,所以请您放心,绝对不可能
害您出庭,这点我们可以保证。】
此篇文章另寄给相关当事人,敬告之。
烦请disFabulous板主深思熟虑,快思慢想,再做完善的回复。
提醒看官:现在法院不认定ip一样等于同一个人,又不是拨接时代,已经进入科技4.0
有wifi, 2.4G ,5G ,VR的时代,随着日新月异的科技,裁定上都有一定幅度的修正。
例如以前念光复国小(国父纪念馆国小),只有父母给的BBCALL,以及386的电脑;
当时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一定跟现在有一段很大的落差。
这样说明,应该就好懂许多。
谢谢disFabulous板主参阅,一切平安,祝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