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证据] [申诉]ONE_PIECE板主frojet大量PO商品业配文

楼主: hay955940 (hay955940)   2019-03-31 13:17:37
※ [本文转录自 hay955940 信箱]
作者: tontontonni (彩虹战士 桶桶泥) 看板: C_ArtBoard
标题: Re: [申诉]ONE_PIECE板主frojet大量PO商品业配文
时间: Tue Feb 6 16:43:17 2018
※ 引述《frojet (喵球)》之铭言:
: 小组长 你好
组长好,
这一则申诉案,我检举frojet多次违法版规,但我没提到站规,既然frojet拿站规来护航
自己的行为,我就一并答复如下
: 关于这个申诉文,相关的答辩意见如下
: 1.站规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11PhstD5 (PttLaw) 第六条第一项第六款有规定
: 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属于看板违规行为,这句话的反面解释就是清楚说明
: 发表与板旨有关之商业广告,非看板违规行为,也等于并无违反站规。
: 相关条文如下
: 第六条(违规行为之种类及内容)
: 本规则所称违规行为,包含下列行为:
: 一、看板违规行为:
: (一)未经作者同意,于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 (二)未经同意,于文章中公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
: 公开之个人资料。
: (三)未经同意,公布与他人间之水球及信件内容。但于申诉时作为证据资料并发表
: 于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四)重复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响看板秩序者。
: (五)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 (六)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
: (七)违反其他由小组长订定之群组规范及版主所订定之板规者。
: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组长管理群组时,违反本站关于板主及小组长权利义务及管理
: 之各项规定,或其他不当行为。
你举了第(六)条,那我先在这边也提醒frojet违反了PttLaw之(五)(七)(八)
站规不是专门为海贼板设立,站规要管辖PTT所有的看板,PTT看板本身就包含有商业性质
和非商业性质的。
站规就是PTT的宪法,给所有看板提供一个基本准则和方向。
站方明定:发表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属于看板违规行为(注意:站方就只有这句话)
Frojet说这句话的反面解释就是:“清楚说明”发表与板旨有关之商业广告,非看板违规
行为,也等于并无违反站规。
这句话说对一半,而且如frojet所说的话,那为何站方不要顺便接着写“发表与板旨有关
之商业广告,非看板违规行为,无违反站规”,为什么要省掉这句话
站方为何不写?
原因很容易理解
如果站方写了frojet的这句:“发表与板旨有关之商业广告,非看板违规行为,无违反站
规”,
那么PTT有许许多多板规明定拒绝广告文的看板,通通都违反站规了,
例如:海贼板十几年的历代板主,除了frojet以外,通通都违反了站规。
这绝对不是站方愿意看到的情形。
所以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以下:
站方只是明定“与板旨无关之商业广告者”是违规,
至于“符合板旨之商业广告者”的情形,到底有无违规?
站方没有明文规定,也就是说:站方无意管制,完全交给各个看板自行决定开放与否。
事实上,法务站长回答过这个问题,“符合板旨之商业广告者”是交给各板去决定。
#1PORDe-B (PTTLAWSER)
https://imgur.com/5qMo9hj
所以我们回到板规。
海贼板现行板规A8第一句话就是
A-8 〔商业文〕
Ⅰ 禁止张贴有商品广告.........
那按照frojet的解读,那海贼板现在是不是违反站规?
讽刺的是这也是frojet自己订的板规
现在板主frojet自己违反板规,结果拿站规护航自己?
: 2.本板是海贼板,是海贼王漫画讨论专板,举凡与海贼王漫画有关的任何议题皆可在本板
: 发表文章讨论,海贼王合法授权的周边商品文章亦包含在其内。而本板的A8-2板规
我昨日已经针对这句回文
还有我的申诉文没有提到合不合法的问题,请不要故意带入其他议题,模糊焦点
有没有购买资讯跟商品合不合法这是两个问题,不会因为商品合法/非法,但有购买资讯
就不没有违规不处分。
: 亦有规定单纯分享欣赏海贼王漫画之周边商品,无提供购买资讯,不处罚。
^^^^^^^^^^^^^
: 这里再次说明该条板规的解释意涵,无提供购买资讯,专指无提供个人营利的对价购买
: 资讯或个人拍卖商品跳转网址,若是单纯提供海贼王正板商品广告资讯,非利用该篇文
: 章进行交易,不处罚。而交换文/代买文/合购文的部分同样在A8-3有规定,可利用置底
: 公告推文发布。
版规明文,一字一句:
A-8 〔商业文〕
Ⅱ 单纯分享欣赏海贼王漫画之周边商品,无提供购买资讯,不处罚
没有你所谓的那些定义,请不要被申诉了,再来对板规做符合你违规行为的释义替你自己
开脱。frojet说的:“无提供购买资讯,专指无提供个人营利的对价购买”根本没有在版
规明文里面,这些都是frojet个人刻意曲解版规的说法。frojet说的那种定义,需要发公
告文开放板众讨论决定,才可以再去修正版规。现行版规没有。A-8-2这条的重点主要在
于是否有“购买资讯”,有就必须处罚。
: A-8 〔商业文〕
: Ⅱ 单纯分享欣赏海贼王漫画之周边商品,无提供购买资讯,不处罚
: Ⅲ 交换文/代买文/合购文,请利用置底公告推文发布,违反者 记警告一只+删除文章。
你不是光明磊落吗,干嘛A-8 〔商业文〕不敢完整3条都贴出来,刻意漏掉A8-1?
我检举你的是A8-1和A8-2,你这篇答辩完全回避A8-1,还一直贴无关的A8-3来模糊讨论。
我帮你补上,
A-8 〔商业文〕
Ⅰ 禁止张贴有商品广告、购买资讯,或提供跳转商品网址之文章,
违反者 记警告两只+删除文章。
A-8-1是商业文的第一个判断条件
第一项判断条件过了之后,还必须往下继续判断A-8-2,
必须A-8全部条件不成立,才能判定这文章不是商业文。
: 3. tontontonni申诉文提到,本人发表文章中有提供商品跳转网址这件事,明显有错误,
: 事实上本人发表在海贼板相关的商品分享文,内文都会移除原始文章中提及商品跳转
: 网址。当事人若要查觉该商品的跳转网址,必须离开PTT范畴,自行Google关键字,
: 找到该FaceBook专页专篇文章,才能找到相关商品跳转网址。所以本人文章并非如
: tontontonni板友所言,有直接提供商品跳转网址的事情。
不要睁眼说瞎话,我检举你提供购买资讯,结果你专门挑商品跳转网址来说
你提供商品跳转网址之例证,见我提供之【例证2】
例证(2)
[情报] 王道限定赠送 Mr.2冯·克雷及萨波睡衣组
文章代码(AID): #1Q2XSwKc (ONE_PIECE)
Frojet原文:
(PS: 请在右边网址 连结贴文下方留言 https://goo.gl/C7e5NZ)
我点选连结,出现以下:(这就是直接的脸书专页,不用自行google)
https://imgur.com/23vYdFD
这个即是提供商品跳转之网址
我要重点指出的是,你转贴的商品资料刚好是这些代购社团在贩售,你这已经无形的在做
广告。
: 4. 而根据站规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11PhstD5 (PttLaw) 第六条第一项第六款
: 张贴海贼文周边商品广告文章是符合站规,而使用者看到这类商品广告文后,自行去
你承认是广告文了^^^^^^^^^^^^^^
: 上网Google,找寻合法购买管道,去购买正版授权的海贼王周边商品,亦无违反站规
: 、群组规及海贼板规之疑虑。
你这不是在狡辩吗?
请问以下情形是不是广告?
“这本书好好看哦!”资讯来源:诚品书店
请问诚品书店是不是购买资讯?
你现在的行为这是这一种情形,
我们平日在路上看到的广告,在电视机看到的广告,哪一个不是要自行上网去搜寻购买,
你是不是要说,离开电视机的范畴,是网友自己上网搜寻购买,与电视机的广告无关?
而且你除了特别上色:资讯来源,faceBook《海贼王is王道》<航海王 罗>之外,很多都
是直接复制代购社团的文字,我只要复制那些文字就直接找到那篇文章。
另外,你提供资讯来源,其实已经将“商品网址”做变形处理了吗?
你有商品网址,不过版规禁止张贴,你就贴贩售商品的店家,代购社团的名称,
这样的行销效果不是一样吗?而且你作为板主,这样是不是技术性游走在版规边缘?
: 5. 最后补充tontontonni提及以下推文
: → frojet: 找代购就行了,据我所知 至少有两位代购可以帮忙买 09/11 18:42
: 本人该推文只是陈述一个知道事实,在看板内并无提供相关代买者讯息,而
: FaceBook《海贼王is王道》社团、FaceBook <航海王 罗> 社团皆非代买网站,而是
: 海贼王漫画有关综合性社团,FaceBook<海贼迷的日本不专业代购>社团,属于隐板
: 性质,非经介绍申请无法入团,同时本人当时仅提供图片欣赏,非该FaceBook社团的
隐板性质为何我会知道这个社团,不就是你在板上宣传吗?也透过FaceBook <航海王
罗>大力宣传
关于这三个社团是不是业配性质和代购社团,请组长看我提供的10个例证,以及亲自去这
些脸书社团查阅明白。
如果这三个社团因为你这次多次推销和分享,使得三个社团的商品热销,请问这样是否属
于商业广告文,难道跟你这个板主无关?
我就是因为板主你大量推销这些社团,才去搜寻这些社团的好吗?不然我怎么知道有这些
社团。PTT海贼板是台湾海贼迷的聚集地,板主你大力的推广这三个社团,肯定会让这三
个社团大赚,商品热销好吗?
: 经营者,仅合法张贴符合板旨之海贼板合法授权商品广告文,并无从中获取任何营利。
: 也无任何因交易而居中协调抽佣金的行为,非tontontonni提及图个人营利的业配行为
: 仅是依A8-2规定,单纯分享欣赏海贼王漫画之周边商品给板众周知。
A8-2要贴完整,这条版规的重点是后半句:无提供购买资讯,不处罚
你就是多次提供了购买资讯,我才来检举你。
我在PTT看过不少板主,frojet是我第一次看到po那么大量广告业配文之板主。
身为板主,可以这样吗?
: 最后请 小组长明察秋毫 公平裁判 还本人清白 谢谢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8-02-07 21:18:00
本人已经做出答辩,不再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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