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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ψ 检 举 人︰lin881102
ψ 被检举人︰dxoxb
ψ 检举事由︰公开他人真实姓名、公开他人未经同意或非公开之相片
ψ 检举说明︰此人先是不知道在韩星版透过何种方式取得我的twitter删除已久的头贴并换上,代表此头贴是未经我本人公开的,但本人的app看不到头贴是经由版友转告才得知,而韩星版一直无版主,也已经站内小组长,小组长一直都未答复,前天又在韩星版公开我的个人姓名,且一直未将我本人的照片撤掉,已违反中华民国民法,愿加重处分之。
ψ 所附证据︰若为信件水球证据,请记得直接自信箱转录至本板,
转录后得事后删除涉及隐私及个资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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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