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 法务站长:
依据 Violation 板检举规范与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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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四)规定
关于被检举文/被检举人追诉期:
检举文所附证据不得超过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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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贵版受理项目,如下列七项:
1.信件违规检举
2.水球违规检举
3.签名档违规检举
4.名片档违规检举
5.暱称违规检举
6.相似 ID 违规检举
7.聊天室违规检举
然 信件、水球、聊天室这三项违规,被害人可立即发现,及时于
14天追诉期内提出检举。
而 名片档、暱称、相似ID 没有发文,检举人如何知道这类违规
有无超过14天的追诉期?
且 重要的是‘签名档’违规,违规者若发文时以‘签名档’的
方式,在PTT内到处侵害版友的权益,例如:用签名档泄漏个资
、侵害版权等个人权益时,被害版友如何知道有谁在以‘签名
档’的方式在侵害他的权益?
难道,违规者会在使用签名档违规后,通知被害者,告知时间
、地点(版面),请被害者赶快在14天的追诉期内去检举他?
PTT版友若被以‘签名档’的方式侵权,根本不知在何时、何地
被侵权,难道,要版友随时紧盯所有使用者的发文?还是要版友
随时紧盯所有版面的文章?这可能吗?
而实际的情况,若被以‘签名档’的方式侵权,版友可能都是不
小心、刚好、有好心人通知,才会知道自己被侵权,届时,绝大
可能都已经超过14天期限,还能检附证据检举吗?还能补救吗?
举例:
A版友在N个月后,刚好路过某板,随便点个文章,发现文章下的
签名档,泄漏了他的个资、侵害他的版权,他还可以检举吗?还
能补救吗?还是这次就是活该了,下次请早?
结论:
个人认为14天的追诉期,在实际执行上,对信件、水球、聊天室
这三项违规,因当事人可以立即得知,尚且合理,其他违规暂且
不论,就以‘签名档’这项违规,以14天为限追诉期,实不合理
,既无法保障被害者的权益,反倒让保障违规者,让侵权行为受
到站规的保障,逾期不得追诉。
这岂非本末倒置,站规本来要保护被害者,反而变成保护违规者
?站规原本要保护版友的权益不会受到侵害,反而变成让版友权
益被侵害后不得补救?
因此,个人建议有关‘签名档’的违规检举,不应受到三-1-(四)
规定的限制。
或许可以依三-1-(五)规定办理,‘如遇上列情形以外或其他特
殊情事时,法官得要求检附其他适当之证据。以此为由,让法官
可以接受‘虽然逾追诉期但确有侵权事实’的证据,让被害人可
以在检举时检附。
以上,建请 站长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