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LV1站内信骚扰/查id威胁/人身攻击/引战

楼主: Lavchi (拉维奇)   2015-05-08 20:58:19
一、依据本板板规第三条第三款:
3. 信件、水球证据文一经编辑,即失其效力。
二、请检举人于公告后 7 日内补正下列事项:
1. 请将信件重新转录至本板,并且应符合证据格式。
2. 检附之信件证据不可编辑。
实习法务 Lavchi
※ 引述《westwet (西溼)》之铭言:
: (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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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检 举 人︰westwet
: ψ 被检举人︰LV1
: ψ 检举事由:站内信骚扰/查id威胁/人身攻击/引战
: ψ 检举说明︰站内信骚扰/查id威胁/人身攻击/引战
: ψ 所附证据︰信件水球证据,请记得直接自信箱转录至本板,
: 转录后得事后删除涉及隐私及个资之文字.
: 作者 LV1 (初心者)
: 标题 水桶大湿你好~~
: 时间 Fri May 1 11:26:45 2015
: ───────────────────────────────────────
: 回家用电脑查了一下,原来你是水桶大湿喔~~
: 久痒大名,失禁失禁
: 原本以为你只是政黑,你忘了半年前被桃园版主禁水桶???
: 想回去水桶,动作要再大一点啊~
: 慢慢爬你PTT文,笑了...废文一堆(废文大师封号 Get!!!)
: westwet: 有没有硬要把正常人跟白痴混为一谈的八卦? 10/10 10:32.
: westwet: 屎蛆和中立理性人士,终于意识到自己多蠢在黑阿扁 10/12 02:54.
: 原来你水准不过如此嘛~啧啧
: 好啦,反正也只是跟你玩玩,想扣我收钱写文,弱爆了你,
: 扣不到就脑怒还脑补,你就算爱吃喷也只是你的个人喜好,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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