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a0000000BMW于HelpBuy版泄露个资

楼主: Lavchi (拉维奇)   2015-05-02 11:59:51
判决主文:
本板对看板事务无管辖权限,故判决驳回,不予受理。
判决理由:
1. 依据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一款第二目“未经同意,于文章中公
布他人之真实姓名、电话、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经本人公开之个人资料。”为
“看板违规行为”此有明文。并依同法第八条,应由板主认定违规事实之有无
,本板并无管辖权限。
2. 看板违规请向板主申诉,若对板主之处置有疑义,请向看板所属小组长申诉,
若对小组长之处置有疑义,请向所属群组长申诉,若对于群组长之处置有疑义
,请向板务站长申诉。
实习法务 Lavchi
※ 引述《sixmochida (..)》之铭言:
:   ╭═════════════════════════════════╮
: ψ 检 举 人︰sixmochida
: ψ 被检举人︰a0000000BMW
: ψ 检举事由︰于HELP版#1LFA6h9W泄露个资
: ψ 检举说明︰因代买\代收产生纠纷
: ψ 所附证据︰HELP版#1LFA6h9W
: ╰═════════════════════════════════╯
: *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 详细过程如下:
: 此代收原委系因一开始托付该版友帮我代收商品
: 请他提供我 他在香港的联系方式.
: 后来因友人到香港游玩 想直接请友人代拿
: 故取消和对方合作
: 另一方面取消原因是因4/25货运到原PO家 因司机两次都联系不到人
: ( 货运单:http://ppt.cc/2JXh )
: 我就请问原PO 原PO就说香港都是这样的(指司机偷懒) 你不知道吗?
: 后来感觉对方有点不耐就没继续追问原因了....
: 在我本人认知上 代收 需要交易完成才需有所谓的代收费
: 但对方认知 期间有交谈并提供联系方式就要收取费用
: (请问有代购只要交谈就要收费的吗? 提供联系方式要收费?)
: 这点双方交易之前并无完整沟通 导致不欢而散
: 虽然过程有暇疵 被检举我虚心接受 但泄露个资已违法
: 另外原PO文章内有太多情绪用词"不断催促" "不断问问题我也都还耐著性子跟他讲流程"
: 这些都是子虚乌有~他回答很简短~且我问的问题不到5个~
: 因LINE对话纪录属隐私部份~也不便提供
: 因友人28日就要回台湾~我怕27日礼拜一~司机又联系不到人~
: 才会临时改单~
: 我不懂为什么只是LINE交谈几句 提供联系方式就要收费
: 若是这样~是否合作之前就要说清楚?
: 难道我们逛商店~询问店员问题~拿名片就要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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