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antistar未经同意使用本人推文做签名档

楼主: setzer (setzer)   2015-03-24 12:58:29
※ [本文转录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L43yH9Z ]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站内: HateP_Picket
标题: [建议] 版规应加修
时间: Tue Mar 24 00:27:49 2015
1.不管政黑或政检,请在总则加入下列条文:
版主应维持公正客观之立场予以管理及判决。
理由:不用我多说了,公正客观本来是基本的,但大版主管理有多么的公正客观,不用赘言
请明文列出做为基本条款。
2.政检:
对于版务之建议应于7日内回复,未回复者可向组长申诉惩处,或另一版自惩处
或自我了断啦!!!!!
理由:为了避免版主钓鱼管理或是对自已不利者回避不敢面对
而且面对版务问题要勇敢面对本来就是有担当版主应有的责任
3.紧急应变条款
如版主因故无法上网管理,应有适当的应变措施
理由:为避免版主很急迫很紧急的状况下,找个不能上网的人当版主这政黑七大不可思议
之首事件再度发生,应该对此状况有所应变,以免让人以为政黑是joke版。
作者: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4-03-24 00:33:00
着实有必要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03-24 00:43:00
政检版规 有总则三阿www 但是有写没用还不是一样w
作者: powyo (光子郎)   2014-03-24 11:14:00
目前版规还堪用 不要要求那么多了 给了你ipone4就想要5
作者: sa080691 (帕森)   2014-03-24 11:46:00
版主会无视此篇无视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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