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主文:
一、尊重板主看板管理权与板规制定权,本案维持原决定。
二、york463共用帐号案件不受理移送。
判决理由:
一、由于法律类型看版之存在目的为诉讼咨询或是法律问题上之处理,
非一般类型之看板,因此给予较高之看板规定条件规格乃为避免讼累
或是其他纷争,在此先行叙明。
二、又本案之纷争源起在于朋友代PO询问法律问题,询问法律问题并无不可,
但本板乃为处理诉讼纷争或是法律问题,若有使用代PO询问等,则有可能
出现钓鱼等情况,因此在发文部分应予较为严格的认定,即便之后检附之证据
文章为本人所打,但是帐号代PO仍为事实,法律之纷争从不该假手于他人,
因此就代PO部分给予惩处,本板认定并无不洽。
三、然代PO部分给予一年之水桶有不符比例原则之虞,但是 york463 去信沟通之
方式并非合理之沟通方式,后续之信件甚至有违反骚扰之虞,甚至以提告为手段
要求版主妥协,前述之行为加上代PO违规,总计一年之看板水桶,认为处分应
无不可。
四、又 york463 单纯为询问法律问题,并非恶意共用帐号,因此本板此次在该版主
之但书下不予以移送帐号部,且为看板违规,看板水桶一年之处份足矣,应无
全站停权之必要。
实习法务站长 LLso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