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WarGodIsHere 未经同意转录

楼主: LLsolo (键盘法官)   2015-01-03 00:01:16
判决主文:
  检举人之检举驳回。
判决理由:
一、 按本板第一条第一款:“未经作者同意,于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
之文章。”之看板违规以明文规定,在此先行叙明。
二、 检举人与被检举人双方之文章,若未经作者同意而转载他人看版,违反前
述规定,自属应该。但检举版之裁判法官所为裁判结果之文章是否可以转载于
其他看版?就本人而言采取同意并表示赞同,本板所为之裁判结果应可适用
法院之裁判文书皆可公开查询,以让本站之使用者对于裁判之内容公开检视
,并对裁判内容表示肯定或是提出疑义进行讨论。
三、按前述之明文规定,转载他人任何型式或内容之文章,提出检举之声请应为
该文章作者,本案之检举人亦非该文章之作者,为当事人不适格,加上如前
所述,因此予以驳回。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发文申诉。
实习法务 LLsolo
※ 引述《hateOnas (你好吗 找到你的幸福了吗)》之铭言:
: (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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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检 举 人︰hateonas
: ψ 被检举人︰WarGodIsHere
: ψ 检举事由︰未经同意转录
: ψ 检举说明︰
: WarGodIsHere 将本板文章 直接转录到 ntu
: ψ 所附证据︰若为信件水球证据,请记得直接自信箱转录至本板,
: 转录后得事后删除涉及隐私及个资之文字.
: > 28577 ! 12/28 LLsolo R: [检举] zipzxcv5566 / misawa6688 全案合并审理
: …
: ┌─────────────────────────────────────┐
: │ 文章代码(AID): #1KdwQihB (Violation) [ptt.cc] Re: [检举] zipzxcv5566 / m │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Violation/M.1419749036.A.ACB.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246 Ptt币 │
: └─────────────────────────────────────┘
: ※ WarGodIsHere:转录至看板 NTU 12/2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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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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