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b19880115水球挑衅

楼主: LLsolo (键盘法官)   2014-12-20 23:39:29
判决主文:
检举人之检举驳回。
判决理由:
一、本板所谓之水球检举为毁谤、侮辱、谩骂他人之情形,挑衅并非
规定之情形,因此本案予以驳回。
二、若检举人不欲再收到被检举人此类讯息,将其设入坏人名单即可。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发文申诉。
实习法务 LLs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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