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basicnet水球骚扰

楼主: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14-10-15 20:10:36
判决主文:
证据不足,不予处分。
判决理由:
1. 检举人仅于自己的名面档宣告不愿意接受特定人之水球,惟此宣告未必
已获被检举人知悉,故无法认定是否构成信件违规。
2. 若检举人不欲再收到被检举人此类讯息,请将其设入坏人名单。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发文申诉。
法务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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