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iloveuTaiwan未经允许转录文章

楼主: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2014-08-05 16:40:52
判决主文:
本板无管辖权,本案不受理。
判决理由:
1.‘未经作者同意,于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属看板违规,
看板违规由该看板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此于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六条、第八条定有明文。
2. 检举人于本板所检举之案件,本板无管辖权,请检举人自行向
板主检举。若对板主处置不服,请向该管小组长申诉。
法务 longbo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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