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14-07-04 14:16:49判决主文:
       本板对看板事务无管辖权限,故判决驳回,不予受理。
判决理由:
      1 .于看板中发表不当之文章或推文,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
         一款,属看板违规,并依同法第八条,应由板主认定事实之有无,本板并
         无管辖权限。
      2. 看板违规请向板主申诉,若对板主之处置有疑义,请向看板所属小组长申诉,
         若对小组长之处置有疑义,请向所属群组长申诉,若对于群组长之处置有疑义,
        请向板务站长申诉。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板 发文申诉,或写信给法务站长,
         站长将亲自审查处理。
                                                      法务 longbow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