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ra065311 信箱]
作者: ra065311 (萧云)
标题: Re: 我已经到NewBoard发文连署罢免pttlaw版主职务
时间: Sun May 25 09:14:38 2014
※ 引述《Laucky (小布)》之铭言:
: 同主旨
: 谢谢你之前在SYSOP 发一篇申诉文范例之教导
: 但现在pttlaw法院版版主逾有一年时间未上线处理站务
: 严重影响了站友申诉的权益,该版根本都没在运作,且发现法务站长已逾有1年时间
: 均未处理站内案件,从去年11月以后未上线来站时间已久,诸多申诉人不服判决来此
: 申诉者无有一案是有被审理判决的。
: 该法务站长怠职废公已久逾有一年未上线处理站内案件,致pttlaw法院版申诉功能
: 形同虚设,严重损害PTT站友的权益,为此连署请求罢免法务站长。
不同意
本站站长适任与否,是由站长群进行决议,并非一般使用者连署即可上任。
亦非一般使用者连署即可罢免,若有站长事务,应洽站务总监wens、jzs,并静候回应。
本篇信件后,若有与站长或相关事务,请直接洽站务总监,勿再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