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rcadyii (123456789)
2019-04-24 23:27:19上面某篇的推文让我修正一下,PTT的推文系统太烂了,
1.保固契约非保证契约,因为买卖结束债之关系消灭,
保证契约不会继续存在,而保固是在买卖后才开始发挥它的作用。
另外出卖人也不太可能自己保证自己。
2.物之瑕疵担保必须在交付物品时,瑕疵就存在,也就是它本来给你的卡
就是坏的。但这东西几乎已经被七天鉴赏期或各通路的无条件退换取代。
3.保固契约是在约定期限内,商品损坏时,卖方附维修或赔偿责任。
这有一个判决,98台上1214,认为保固契约是瑕疵担保责任的延长。
但它毕竟只是判决,因为在逻辑上并非完全涵盖,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是,保固契约是独立于瑕疵担保责任,
因为没有完全检验逻辑,这个判决只能说有参考价值,不是真理。
4.假设保固契约独立于瑕疵担保,此时它是属于商品的一部分,而发挥
类似债权物权化的效果,随同商品一并移转给二手买家。
或属于厂商与原始买家之间的相对契约,后手不能对厂商主张效力。
5.若站在保护消费者立场,应认为保固契约随商品移转最为有利消费者。
然而,以前我们老师说过,一昧保护消费者,最终使成本上升,
会反馈到那些没有使用保固的消费者身上,反而对消费者更不利。
所以怎么解释,见仁见智。不想花心思的人,你就实务见解抄一抄,
记得某个法院把它当成瑕疵担保的延长,这样也是可以的。
6.又(写完才看到),付费型的保固,有人解释成保险契约。
他可能忽略,保险契约是法定的,不能自己乱开险种。
就算退百步言,保险契约也不会随之移转,跟我们这里讲的二手显卡买卖无关。
所以保险说可以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