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络剧将成趋势?翻转影视产业商业模式

楼主: sampsonlu919 (欢迎所有球队教训旧金山)   2017-12-24 2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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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活水 x 娱乐重击】网络剧将成趋势?翻转影视产业商业模式的可能性
文/史比野塔
2016 年被认定为台湾网络剧的元年,不论是国外的Netflix、爱奇艺,或者是本土的
KKTV、ChocoTV 等 OTT 平台,皆是在这年上架开台。可以说“网络剧”的发展显然
与串流平台兴起密切相关。就连网络剧《劣人传之诡计》、《Code浮士德游戏》也入
围今年金钟奖,显见网络剧将成为未来台剧制作的趋势。
但网络剧和一般我们熟悉的电视剧有哪些不同?针对两者之间差异的问题,经手网络
剧《迷途》系列与《劣人传之诡计》的传递娱乐制作人罗佩仪反问一句:“你认为《
麻醉风暴2》算是电视剧还是网络剧?”现在电视剧常常先在电视台播出后,也在
OTT 平台上架;有些网络剧也会被电视台买下播映,似乎无法以“播放平台”当作
剧种定义的区分。罗佩仪说,目前应是以“首播平台”作为两者间的划分:首播在
电视台或 OTT 平台,决定节目被划归在电视剧或网络剧。
除此之外,电视台的节目播映习惯是按照固定时段播出,网络剧则能打破时空限制,
依照观众的需求,利用通勤、用餐等零碎时间收看。因此常见网络剧是一集10到20分
钟的规格,6集或13集完结,在平台的上架时间多半选在平日中午,和电视剧的操作
逻辑有很大的不同。
网络剧收视年龄层明显比电视台的观众来得低,两者间的偏好也大不相同,加上政府
对电视剧有审查机制,网络剧目前没有相应的法规规范,因此与电视剧相比,网络剧
的题材反倒百花齐放:像是由吴慷仁主演的《Code浮士德游戏》便是科幻类型;首部
进军日本的网络剧《HIstory》处理的是 BL 题材;而前面曾提到的《劣人传之诡计》
则属悬疑推理。
对罗佩仪来说,制作网络剧首要考量的是题材和剧本,演员卡司则是其次。她提到,
电视剧很要求卡司,因为是收视的保证,网络剧就算全启用新人演员都没问题。“网
剧只要题材够新颖、导演操作好玩够特别,就有可能异军突起。”在这样的前提下,
网络剧产生了另一个功用:“培养新人”、“很多制作单位投资网络剧到最后是为了
培养新人。”
过去电视剧在拍摄制作后将版权卖给国内外的电视台,并且透过贩卖广告时段获益,
已经有固定的商业模式。反观 OTT 平台常见的收费方式采单片付费和会员订阅,是
否就能成为网络剧稳固的收益来源?罗佩仪坦言,目前网络剧只上架台湾 OTT 平台
无法回收成本,不仅是平台方,在现在分众的市场,内容端也需要累积一定的观众群
才有机会赚钱。因此可以看到目前网络剧多半朝影集的模式操作,透过两季、三季的
内容培养观众群,IP 稳固后才有机会在续集制作上赚钱。
像罗佩仪一开始规划《迷途》系列网络剧时,便是决定制作三季内容,最后再拍摄院
线电影。此外网络剧也必须争取在电视台上播映才有可能打平损益。然而网络剧的规
格和电视剧相差甚大,不利电视台播出。同时网络剧的竞争对手也不再是本土电视剧
,而是美剧、陆剧、日剧、韩剧等等,因此罗佩仪认为未来网络剧的拍摄水准必须提
高到与电视剧相同规格,品质也将更加精致,才有存活下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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