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这几天和老婆在处理我的F1和他的F2,把DS-160填完、预约面试后,得知我们两个人都有
符合免面谈资格,打电话去AIT询问时,工作人员也说如果照我们填写的资料是符合资格
的。
免面谈的资格如连结所叙述:
https://www.ustraveldocs.com/tw_zh/tw-niv-visarenew.asp
我由于2010年有申请过B1并且有押指纹,所以根据上面的规则,我确实是符合的;但老婆
完全没有申请过美签,照理说是不符合免面谈资格的。
我的问题如下:
1)老婆真的有符合免面谈资格吗?如果有的话是为什么?
2)我们会使用顺丰站所投件和领件,想请问我和老婆的申请资料要一起寄出,包在同一
包一起寄送吗?还是要分成两个不同的包裹呢?(AIT网站:在其他任何顺丰站所投件或
领件: 每本护照/文件需要支付新台币$280元。)
3)美签需要在I-20上写的课程开始时间前120添才能面试。然而I-20上有写class start
date是9/20,以及program start date是9/7,那麽我最要当什么时候可以寄送面试资料
呢?
谢谢各位前辈们帮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