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dcjimmy (jimmy)》之铭言:
: 嗨想请问我目前状况怎么样的策略会比较好
: 我的STEM OPT已于今年7/22到期,目前公司已经安排转往加拿大办公室
: 而我人目前仍利用60天的grace period留在美国,等待加拿大签证办好
: (美国工作处于unpaid leave状态)
: 但就在上周五,公司通知今年H1B lottery第二轮中签,所以有可能不需要转办公室了
: 查过一些资料后,似乎现在状况仍可以选择走COS或consular notification
: 所以想问一下以下认知是否正确
: 1. 若想留在美国,我现在在grace period依然符合cap-gap,所以可以在公司申请H1B
: 后用receipt将I20延长到9/30,如此可以让我合法待在美国,顺利的话10/1 H1B生效
: 后我可以继续工作
: 2. 若回台湾则是等H1B approve后,再到AIT申请H1B,然后入境美国后恢复工作。
: 想问若是选择回台湾办的话可能的timeline会是如何?
: 因为公司会丢premium process,若能顺利约到appointment的话
: 是否有机会10初回美国开始工作?
: 本来是想若能留美国就尽量不要离开,但若timeline不会差太多的话趁机会台湾一下
: 好像也是不错的选择,只是不确定会不会增加其他未知的风险
: 谢谢各位!
感谢版上各位的回复,后来已与公司讨论后走COS的方式
直接利用cap-gap等到10/1后开始工作
但因为这两三周与公司律师沟通觉得动作实在很慢
(今天才送出LCA并预期7-10天后通过)
也不知道这样是否来得及送件
所以主要想请问几个额外问题
1.
我的OPT grace period于9/20到期
我的理解是只要公司律师在9/20前送出申请
cap-gap即会自动生效
而我也可以合法的留在美国到9/30
不知道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
或是我必须在9/20前 收到receipt并跟学校延长I20
如此才能继续待在美国?
2.
假设公司太慢送 或是遇到RFE,H1B在10/1后才approve
那是否一样我会需要离开美国?
(我的理解是cap-gap extension只有到9/30)
若这样情况下,是否反而走consular notification比较保险?
因为这几天与公司律师寄信寄到心累
所以直接上来版上请教大家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