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
我在2014年1月到5月时拿J1到美国交换,完成交换计画后返台,
并于2016年8月以F1继续念书。最近律师帮我申请H1B时,请我向
台湾学校出具一封信件说明我回台湾完成我的学位,或是提供台湾的出入境证明,
但后来又说我要出具我在台湾待满两年的证明。我目前会向办事处提出出入境申请,
但因为疫情关系,公文往返需要一个月以上;另一方面会向原学校申请证明我已完成
学位,但我学位是2014年7月完成,无法证明我在台湾待两年时间,请问若学校出具
我已完成学位证明,是否还要满足在台待满两年的条件?
最后由台湾学校出具的证明是否能由系级单位开出,还是需要院级或校级文件才行?
感谢各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