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esesteak (牛排‧起司)》之铭言:
: 各位好 我目前在美国当postdoc 身分是J1 research scholar, no subject to 212(e)
: 我在工作期间认识了我的女朋友
: 她是中国人 于今年1月以J1身分来美国 今年10/25离开 DS-2019的有效期是12/31
: 我们有结婚打算 也希望未来能在美国发展 但她有212(e)条款
: (1) 如果要在中国待满两年 是从明年1/1还是今年10/26开始算?
1/1,因为 DS-2019 到 12/31 ,又或是他申请把 DS-2019 的效期缩短
: 我预计用EB2-NIW申请绿卡
: 假如我在2020年底或2021年初送件I-485 且送件前与我女友已在美国登记结婚
: (2) 她是否能在中国送I-485 且以配偶身分将她的绿卡申请连结到我的申请?
不行, I-485 只能在美国境内送
: (3) 她的J1 waiver部分 我的理解是她如果不打算延长DS-2019 那只能在中国待满2年
: 待满2年之前是否会影响到她的绿卡申请?
应该是等到 212(e) 解掉后送 I-824
: 或是有其他任何方法处理2 year residency问题?
符合资格就申请 I-612
: 还烦请版上各位大大解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