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cchris: 陆路才不需要esta。搭飞机就需要。此例原po是加拿大居民, 06/25 11:34
: → cchris: 所以不需要离开北美洲的机票,直接买正确的加美机票即可 06/25 11:34
: → cchris: 我假设你马上就开始工作,然后回美国打包几天就搞定、回加 06/25 11:47
: → cchris: 拿大继续工作,而不是慢慢摸 06/25 11:47
目前碰到了一个有点棘手的状况然后刚好又是假日(所以HR/律师全都休息去了QAQ),
想说看有没有类似经验的板友(或者两位C大)能够提供一下意见。
我跟我的老板讨论过后决定是在7/1,等我的OPT过期之后,再用ESTA入境美国。
然后我人现在已经在温哥华也拿到我的ICT work permit了,
但是由于我拿到的时间太晚,
所以当我终于到办公室发信给HR请她帮我从美国员工转成加拿大员工的时候,
她大概是下班了所以完全呈现沉默状态0rz
但我的状况很尴尬的就是,一但过了星期日(6/30)午夜12点,
我的F-1/OPT/I-9就会失效,"理论上"我应该是会被从美国思科的payroll给移除才对。
因此我想问的是,如果:
1. 我在系统里面确实从美国思科的payroll被移除了,
但我又还没进入加拿大思科的payroll,
那我这时的状况算是被停职还是被思科解雇呢?
2. 我还在美国思科的payroll里面(但这不应该发生,因为7/1开始我的I-9就无效了),
那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够用ESTA进入美国吗?
因为美国这边的律师说,我一旦离境之后,
如果要再用visitor visa入境美国(我想ESTA也算),
那我就必须确保我当时不在美国的payroll上,不然这样会有问题囧
如果有人刚好有经验的,
可以让小弟知道一下我星期一到底该怎么办的话那就好了,感谢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