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工作的缘故有些H1-B相关的问题,
希望再和版上的各位确认我的认知是对的。
背景概况:
我目前在大学做博后,原本的计画到今年6/30为止。
所以目前H1-B跟I94效期都是这个时间。
这是我第一个H1B,期间大约2年半左右。
原先认为在台湾会有某个工作机会,但拖了一阵子后,
最近终于收到对方通知说没有成功。
所以目前除了找美国其他工作机会外,
现在的老板也说可以用别的计画续签我至少一年。
问题:
(1) 学校OISS的顾问说,续签的话所有现在H1B(6/30到期这个)做过的行政流程,
包括证明这工作需要外籍人士等流程都还是要重新跑过。
然后重新送一份H1B的申请
待在原雇主这边没有申请程序或作业的简化优势
(所以要尽快开始处理了不然会来不及)。
请问我的理解是对的吗?
(2) A.请问是否只要在6/30前申请送件成功拿到收据,
我就能继续留在美国 并且 合法工作?
B.如果(2)-A理解是对的话,请问这个缓冲期是否是240天内要通过审查拿到许可?
C.如果我对(2)-A的认知有误,是否要先离美处理拿到新H1B后重新开始?
(3) 如过最终来不及在6/30前送件成功的话,
请问是否我所有后续的状况都跟境外申请H1B一样呢?
例如:6/30左右离境,7月 或 8月某日递件成功,在台等审查结果,
如果拿到许可再去AIT办签证?
可能有些答案版上的旧文已经有了,但为求慎重,避免自己理解错误,
还是希望版上的专家们能够协助确认。
麻烦各位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