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
爬文找不到相关资讯,想请教大家。
我目前在美念PHD第四年,校内RA工作20小时,老师同意暑假期间计画回台二个月,同时将七月及八月RA各20小时工作,移至六月及九月完成。
为了增加未来谋职的竞争力,目前拿到一个暑假在台湾(HQ在美国)的intern offer, 想请教二个问题:
1.因实习工作机会在台湾,这种情况需申请CPT吗?
2.intern收入需在美国报税吗?(台湾分公司发薪, 出台湾的扣缴凭单),目前F1第四年,过去均以non-resident alien身份报税。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