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OPT快到期前,雇主开始了J-1申请的作业
也在处理DS-2019
选择在美国境外转身份
雇主原本先选了OPT到期隔日为DS-2019开始日期
后来请雇主改日期到grace period结束附近几天
请问还有OPT grace period吗?
不知道这跟last action rule有没有关系?
以及 在什么时候之前 都还是维持F1 OPT/ OPT grace period身份呢?
比如是到美国境外pick up J1 visa?
还是中间雇主申请J1被批准的时候?
如果有可能在美国境外转J1和F1以外的其他签证
这个已经在处理的J1签证会有影响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