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是2017/12/30毕业,已经有job offer,现在人已经在台湾,
本来想用在美国室友代收EAD寄回台湾的方式在入境美国。
不过我的EAD应该被USPS寄丢了
12/19 USCIS 说卡已经寄给我,如果1/18前没收到,
用e-request请他们re-send
1/5 没收到卡,打去问tracking numnber并上网查询,发现12/21 delivered
再次电洽USCIS说明我的情况,客服说可能寄丢了,
帮我开request,会有人处理我的情况需等候15天左右(应该是与e-request相同)
问题
1. 上网有看到愿意重寄的状况,只有EAD被退回USCIS,才可能重寄,是否正确?
2. 现在最好直接重跑流程(I-765),重新申请EAD,别等15天?
3. I-765 15. Have you ever before applied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from USCIS?
我的状况该填YES OR NO?
如果YES 我需要attach all documentaion 不就跟我重新申请的材料相同?
4. 入境问题 我i-20上(有学校advisor有效旅游签名),opt开始日期为2/5
a. 所以我应该还算opt pending?
b. 1/31 入境美国会有问题?
c. 届时可能会同时有重新申请i-765的收据及寄丢EAD的approved纪录,是否影响?
5. 如4.b为有问题,
a. 我本身有global entry,是否还能走GE?
b. 比1/31更早回美国,有较高机会入境?
6. 若从台湾寄送申请EAD材料给USCIS,文件是A4大小,会不会有问题?
如有遗漏之处,或其他解决方法,烦请板上各位提点
真的很着急,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