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在VISA板发问,有问题想请教板友们:
我(男)预计2018四月份会前往加拿大(eTA),为期大约一个礼拜的观光,
我女朋友目前在加拿大打工游学,故明年前往加拿大旅游的住宿就是她目前的租屋处,
而在这一个礼拜的行程中,她的房东邀约其中一天前往美国的边境小镇(陆路),当天来回,
而我加拿大的行程结束后,将独自飞往旧金山,用ESTA入境,大约两个月多的观光行程,期间住亲戚家
我的行程是这样:
台湾→加拿大→美国(陆路,一天往返)→加拿大→美国(空路)
( 约一个礼拜 ) (约两个多月)
问题:
1.持eTA这样来回加拿大(共入境2次)这样会造成海关官员的疑惑吗?还是有效期限内是ok的?
2.这样连续2次入境美国会有不妥的地方而会被海关官员挡下吗?都是纯观光行程的话,还是在ESTA有效期限内是ok的?
3.陆路进去美国可不用ESTA,若以第一次陆路进美国没有ESTA的情况下海关给予的逗留天数一样是90天内吗?第二次空路持ESTA入境的话是不是就会直接沿用先前给的天数?
4.延上题,如果为真,是否等于我在这90天内可以自由出入境美国?
5.第一次入境美国前就先申请ESTA,跟第二次入境美国前才申请ESTA这两者有差异或优劣吗?
个人没有经常飞往美国,上次用ESTA入境美国是2014年,唯独此次可能会有这样短时间的往返,
再麻烦有无前辈板友们能够解惑我的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