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adowDied (Shadow)》之铭言: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铭言:
: : 正确递件即可
: 更新:USCIS 已在 9/25 收到申请 申请的新 H1B 到期日是 11/21
: 律师引用 8 C.F.R.§274a.12(b)(20) 说明在下不必离境
: 可以继续居留及工作 只要不超过 240 天
: https://goo.gl/fF4zX2
: 于是在下也做了一点研究 找到这个网页
: https://goo.gl/YuZSsS
: 其中有一段话让在下有点担心 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可以在这边等到结果出来
: 请问各位板友怎么解读?
: This rule does not allow you to stay beyond the expiration date requested
: in the petition for which you are awaiting the decision.
法规里没有这两行,但这两行的确是法规所想要表达的
我可以同意较广的解读成送件在pending的时候有240天做为缓冲
但是一旦通过,就只通过到原本要求的长度,所以此例就会逾期居留/逾期工作
所以这240天对此例其实是没有真实意义的
: : 早送也没意义。因为就只有这30几天,根本不够用,撑不到PERM通过
: : 基本上是这样
: : 就算被视为逾期工作,也有245k保护,问题不大
: C大所提及的 245(k) 提供 180 天的保护 若同时适用 8 C.F.R.§274a.12(b)(20) 的话
: 究竟在下是有 240 天还是 180 天可以合法居留与工作?
如果你没有245k保护的话,根本就完蛋
所以你只有180天的保护
: : 的确律师的如意算盘是这样
: : 没错
: : 一般是这样,但办EB移民的人可以245k, 非法工作半年内都ok,所以此例应该没问题
: 敬请各位板友不吝指正与赐教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