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婆都在德州同间大学找到postdoc
但是她聘期早我半年 (她2017/8, 我2018/1)
今年八月我拿ESTA跟着老婆进美国, 帮忙处理生活琐事(租房子买家具等等)
而我的J1申请正由学校处理中
原本的计画是这样
我待满三个月(到11月初), 回台湾等DS-2019(或直接从学校入手)
11月底面试, 12月初以J1提早30可进境规定重回美国
我在这三个月内是家庭煮夫
只有到学校跟未来老板打个招呼, 没有工作也没支薪
但是我现在有点担心, 在美国待太久会不会被认定是"提前工作"
回来没多久又马上面试, 而造成J1被拒?
爬文多半是F1遇到这类状况, 请问J1也会有此问题吗?
若会有问题, 我是否该早点回台湾? 多早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