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爬过文得知如果拿公费出国
办J1大多会受212(e)条款有返国两年的限制,
不过也有看到一些文章说签证面试时拿家人的财力证明然后回答family funded,
结果subject to 212(e)那就没被官员打勾的,
想请问版上有人也是拿台湾政府奖学金出国办J1,然后不用受限于212(e)的吗,
是不是只要不主动提交奖学金证明~
用自己存款当财力证明就有比较高的机率可以避免(?)
(不过我已经把奖学金证明给学校办ds2019了啊啊啊QQ
我想寄信请他帮我删掉改用存款证明QAQ)
btw
明明有拿奖学金却回答family funded算没有照实回答吗?这样真的是可以的吗XD
看到很多网友都这样回答然后成功的
先谢谢大家帮助感到很慌乱的我解惑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