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2014年抽到h1b,因为公司内部的一些因素,我在10月前先回台湾,
等到2015年3月才拿到签证,但因为家庭因素,我放弃了offer待在台湾,
从来没帮公司工作,我的h1b签证上的有效日期是到2018年1月底(h1b已被revoked)
最近因为家里的事处理告一段落,想说看有没有机会再找美国的工作。
请问:
1. 只要有公司愿意sponsor我,重新file new petition(不需抽签),
然后去AIT重新stamp,我就可以回去工作了吗?
2. 我了解h1b是3+3年, 我的情况是可以直接用剩下的三年吗?
有什么特别的程序或限制吗?还是需要extention吗?
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