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
背景:
H1B,期限到9/04/2018,目前是第一个三年。
我从OPT到H1B都是在现在的公司(在纽约)。今年初老板同意帮忙办绿卡,
但是相关费用要自付,所以公司从我的pay check中扣除。
敝公司是双周发薪,一个月两次。
情况:
我的公司是二人公司(老板+我),四月中时老板说公司没有案子进来,
但还有办公室房租电脑软件insurance等的monthly expense要付,
所以他希望我可以放无薪假帮忙公司keep the cash flow。
他说应该两星期左右,他会keep me updated 所以我就说好吧就去外地探亲了。
但是老板没有给我update,等到第四周时我email问了他,他说他无法给我一个答案,
也许再一个月也许更久。说如果我要找其它工作他可以理解。
接下来我就跟律师联络,告知她我的情况以及换工作的事情。
律师告诉我没有无薪假这回事,因为我的身分就是工作签证,
没有收入等于没有在维持我的身分。并且会影响到transfer H1B,
因为我的pay stub不正常:三月正常发薪一次,扣薪一次(绿卡费用,有正常上班);
四月正常发薪一次,扣薪一次(绿卡费用,有正常上班);
五月正常发薪一次,扣薪一次(无薪假,没上班)。
虽然想找新工作就好,可是还是会回到pay stub异常的问题。
律师建议安全的作法是离境,等找到其他工作再重新申请,
因为人不在境内就不会被要求提供pay stub。
问题们:
1)假如我现在找到新雇主不离境,在境内申请transfer,
因为我的pay stub有问题,所以USCIS可能会拒绝我的申请。
这样表示我的H1B名额会被取消吗?还是只是这次的申请?
如果有过被拒绝的纪录,会对未来换工作或其他签证移民相关的事造成影响吗?
2)承上,如果因为pay stub被RFE,有可能以跟雇主间的email往来
作为我有意工作但雇主无法提供工作的证明吗?
曾想过file a complaint(做为我想维持身分的证据)但律师不建议这么做。
3)离境后找到新雇主再重新申请,是否表示我必须等到申请核准再拿着I797到AIT面试
并得到新的visa stamp后才可以入境为新雇主工作?
在得到新的visa stamp前有可能以其他方式(如ESTA)入境吗?
4)所谓的离境,如果是新雇主在我到其他国家短期旅游时递件这种情况也算吗?
若是,这样是不是会有现有visa stamp(旧雇主)失效而无法入境的问题?
还请版友们帮忙解惑,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