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F1 (已拿到OPT)
我:F1 (已申请OPT,等待结果中)
背景:因为grace period 只剩三个星期,我怀孕不方便回台湾转f2。
律师建议我境内先申请转成F2。OPT如果通过,再提出取消F2申请。
(OPT 应该会比F2先出来结果)
我想请问申请境内转成F2的流程
1.是不是要先向学校申请更新我先生的I-20,也就是加我为dependent?
2.但我的I-20不会更改,还是保有f1,直到USCIS approve我的f2,对吧?
3.如果USCIS通过我的f2,那我的护照要怎么有f2的签证面呢?
4.如果我的OPT通过,我该如何取消F2的申请? 我先生必须要再向学校重新更新I-20,
将我的dependent取消吗?
另外还有一些i539表格填写的问题
5.Part1 (11b)到期日是写我护照上f1的签证到期日?还是写毕业离校日期?(我已毕业)
还是写最后一天的grace period?
6.Part2 (2a)生效日是写grace period的最后一天吗?
7.Part3 (1b) 我应该打勾?
8.Part3 (2a)和(3a)是什么意思? 我已经申请OPT,只是在Pending中。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