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大家好
抱歉来请教一下一个小问题
因为我明天一早就要飞了
突然发现这个问题让人实在有点紧张
我之前原本预计工作室要在7/15开始
所以早早签证就申请好了 也顺利拿到了
因此DS-2019上的开始日期是7/14
但是没想到后来工作单位那边却在安排我机票费用的部分出了一些小问题
导致我一直延误到明天一早(8/4)才要飞
我有问过对方单位负责签证业务的人这样会不会对我签证有影响
需不需要申请一张新的DS-2019 form
对方是回说 因为妳还在30-day grace period范围内 所以不需要重新申请DS2019 form
但是我刚刚又发现段描述:
you may not enter the U.S. more than 30 days prior to the begin date on your
DS-2019 (item #3) and not later than 15 days after the begin date.
http://internationalcenter.umich.edu/immig/jvisa/j_important.html
这让我实在很担心 很怕明天在海关就被挡下来送回台湾
刚刚联络负责签证业务的小姐又发现她放假去了
因此想要请问一下版上有经验的人
到底谁说的才是正确的?
我知道似乎是不能早到超过30天
但是如果晚到20天 会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