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就读的学校ESL于5月11日结束,打算回台前自助旅行一下。 之前跟学校
确认过应于7月11日前离开美国,但我想要留久一点。爬了文如果我想要留到8月底,
保险的作法就是申请I-539改变身分。但是我有一个想法,申请转去新学校
(大约九月15日才开学),然后在九月注册的前一刻申请退学(因为超过7月11日已过了60天
grace period,但新学校有给我新的I-20)。这样,我能算是"合法"留在美国吗?
会有什么不良纪录影响之后进出美国?
另外,申请退学之后,是否也是15天之内离开美国就可以了?
会这样想的原因是 申请新学校的费用只要70元,申请I-539 需要290元
而且我也没打算待太久。有没有人曾经有过类似经验的能指点迷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