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目前是H1B
最近有意想做一个网络平台创业
但做过许多功课后 我了解H1B创业者不能领自己公司的薪水
只能当passive investor
所以 一般最好是hire一个/数个有美国绿卡或公民身分的人 由他们来营运公司
但我还没有找到自己非常信赖的 又有美国身分的合作伙伴
因此现在我想出来的折衷方法是 把这个公司设立在台湾 先从台湾市场开始做
等日后拿到美国绿卡了 才在美国成立公司
这样的方法是否可行?
如果成立在台湾 我可以用家人/亲戚的名义开公司 我成为passive investor
如果要从此公司获得收入 以分红的方式 汇来美国即可 这样是否行得通?
谢谢各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