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A校MM program(只念一半)转SEVIS到目前的B校(同MM program),
五月即将毕业
这两天打算寄出OPT申请
本校(B校)ISO说,要附上<<<先前所有的I-20影本>>>
(ps.虽说爬文看到有人说寄出最新的OPT I-20即可..)
***我有些疑问想请教:
1).所谓 "先前所有的I-20附件",是指B校给的所有I-20?(ps.B校期间做CPT,有七份I-20!)
or, 除了B校的那七份I-20, 我还要附上A校的旧I-20 copy吗?
2). 顺便一问, 我的最新OPT I-20于今年3/30核发
由于有[OPT申请必须在OPT I-20核准日的"30天内"让USCIS收到]的规定
我今天04/21才会把OPT文件寄出 (选寄USPS express好了), 不知会不会太晚..? (讨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