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大学毕业工作约三年多,一月刚离职,最后一份工作是资讯业PM,
预计申请2017 fall的美国硕士。
因缘际会之前去参访MIT的某个LAB的时候,
因为对他们的某个专案很有兴趣,
就鼓起勇气问他们能不能过去一起做一阵子,
结果他们居然答应了(!受宠若惊)
刚好我手上还有2016/06到期的B1/B2
就想说去做一阵子看有没有办法留下来
即使没有,对我年底申请应该也蛮有帮助的
因为只是合作,他们目前不会帮我申请签证
虽然学姐很想帮我申请薪水,但B签反正也不能拿薪水
我也觉得没关系,有机会去看看已经很好
如果真的合作开心那可以再处理签证的事
刚好之前买了一张2/27 - 3/3 特价台北纽约机票可以直接过去
我打算回程不飞直接留下来
问题:
我月底入境美国的时候,
到底应该跟他说我是要去NY, Boston的学校campus visit还有去MIT讨论专案,
然后3/3就会回去
还是诚实跟他说我要去LAB见习但没有要拿薪水,希望可以待三个月到半年?
我知道应该诚实以对,但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我是要工作
或是拿的签证跟入境原因不符
如果讲campus visit的话是比较保险,也有机票为证,行程很合理
可能只拿到三个月
(虽然三个月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如果无法拿工作签也不可能无止尽自费待下去
只是考量到之后的不确定性,拿久一点可能比较有弹性)
但跟他说只待一周结果待满三个月会不会在电脑留下纪录
影响之后进出美国的申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