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想请问一个关于OPT的离境问题和建议
我从8/1开始我的OPT寻找工作之旅
因为这段时间都没有找到适合的
眼看10/29(这日期应该没算错吧..!?)就要到期了
一方面继续申请和等待之外 也准备订机票回去了
查过版上的文章记得有人提到:
OPT正常使用后到期会有60天grace period
而如果是因为90天失业而过期的话 是15天的grace period
但自己在网络上查看看的时候
看到wiki和一些学校的网页上写因为90天失业过期的没有grace period 必须立刻离境
所以自己打电话问了学校
学校方面说 这部分是灰色地带 不像正常使用结束后有60天宽限期有明文列出
所以他们的建议是 继续找到最后一天 如果没有 再开始收拾回去
(不过因为说是灰色地带所以也没说可以留几天就是了...)
想跟大家确认一下那个15天的存在与否...
以及询问一下大家的建议
(因为自己的观光签证在 最坏打算是月底前出境加拿大之类的
然后拿观光签近来把东西收一收)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