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abyss ()》之铭言:
: cassine您好
: 非常谢谢您的回复。先解释一下我在十月一号以前是用等待h1b期间延长的opt(cap-gap?)
: 身份在工作,有EAD卡。
: 我问题在于我现在被approve的H1B是十月一号生效,在那之前
: 两周我已经(被迫)离开原公司到新公司上班,甚至原公司现在已经关门的话,您所谓
: 撤回这个动作还有办法做到吗?
: 再次谢谢您了
撤回的问题小,假设原来的旧公司已经倒掉,不具法人资格无法行使权利,但移
民局要罚也罚不到人。但如果原来公司是进入破产保护或是清算状态,就还有法
人资格,还是可以替你撤回 I-129。
你的最大问题是:你的 EAD卡只有效到七月,因为 CAP-GAP的关系你可以合法用
F-1/OPT 身份工作到 9/30 , 10/1 起应该是挂在A公司底下的 H-1B 员工。但
从上面看来你从 10/1 到今天都在替B公司工作,B公司也还没有替你申请
I-129。因此你从 10/1 开始到你拿到 B公司的 I-797A为止都算黑工,被抓到
会有负面影响。
除非B公司老板拿枪指着你要你替他工作,不然不算“被迫”,因为你大可以不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