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4-09-10 23:11:49※ 引述《cplin ( )》之铭言:
: 已爬过文, 但是还是不太清楚,
: 1. 目前身份是 H1B, 新公司会办 PP, 新工作的开始日期是 10/20.
: 拿到 H1B receipt 后提辞呈, 预计9/30 离职, 回台湾一趟
: 请问这样会有 oos 的问题吗?
不会。 9/30 离职假设旧公司当天就撤回 I-129,你马上面临 OOS(经确认H-1B
离职或是裁员并无10天宽限期打包离境的规定,唯一的10天宽限期在于可以提早
10天入境等待开工),因此你必须要在 9/30 前拿到 I-129收据才算安全。
: 2. 回台湾后如果配偶要办 H4,可以办吗?需要提供哪些资料ꄊ
1.护照
2.DS-160
3.H-1B人士的最新的 I-797A/B (正本或影本)
4.配偶或伴侣证书
: 能不能一起进 AIT 办理(本身有stamp 了)
不一定,通常没有要面试的人就不能进去
: 3. 旧公司之前有帮忙办绿卡, 不过还在打广告阶段, 如果换到新公司, 对之后办绿卡会不会有影响
: 谢谢
一切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