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问个问题
小弟预计明年初用 J1 到美国进行两个月的研究
之后花三个月到不同医院进行见习
研究学校愿意发 2 个月的 J1
医院部分根据美国的法条则是适用 B 类
U.S. Department of State Foreign Affairs Manual 9 FAM 41.31 N10.4-1
中是写 medical clerkship 适用 B 类
所以可否在 J1 后出境至加拿大或墨西哥再以 VWP 入境?
或是在美国境内直接转的机率高吗?
还是必须回来台湾才有办法?
因为看了一下国外的网站好像很少人这样做
也不建议这么做
所以来问问各位了,不好意思